律师解析: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政策如下:
我们将根据全年
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税率等级。
具体来讲:
首先是第一等级,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6万元以下,适用税率为3%;其次是第二等级,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介于3.6万元到14.4万元之间的部分,其适用税率为10%;接着是第三等级,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4.4万元但小于等于30万元的部分,其适用税率为20%;再者就是第四等级,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出30万元但仍在42万元之内的部分,对应的适用税率为25%;
然后是第五等级,即年应纳税所得额高达42万元到66万元间的部分,则需要适用30%的税率;我们继续来看,第六等级,也就是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66万元低于96万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上升到了35%;最后我们来讨论第七等级,这部分指的是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越了96万元的部分,此时就必须应用45%的最高税率。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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