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兑律师事务所
上海申兑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大学本科毕业,中共党员,8年律师执业经验,经手近千件案件,是上海申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所经手的案件不论胜诉与否,均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执行案件帮助当事人追回资产,当事人多次赠送锦旗。在民商事领域内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成之后,如涉及到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害等情况,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在其所投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承担赔偿责任。若存在剩余赔偿责任,则应依照以下规则进行分配和承担:(一)当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应按照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按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尤其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机动车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这实际上是一种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在事故责任无法划分的情况下,需要由机动车一方进行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而是因为非机动车、行人的原因而导致该起事故的发生,或者他们对事故发生是具有一定过错,才可以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责任,否则就应当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机动车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这实际上是一种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在事故责任无法划分的情况下,需要由机动车一方进行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而是因非机动车、行人的原因而导致该起事故的发生,或者他们对事故发生具有一定过错,才可以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责任,否则就应当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替代责任具有与其他类别替代责任相似和一致的特点。责任制度要求车辆安全行驶的责任人与实际肇事司机身份独立。车主对租赁或授权使用的车辆造成的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但须具备特定法律关系。机动车保费支付方在责任体系中占主导地位,需直接向受害人赔偿。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无责任赔偿金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