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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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他项权债务履行期限未履行,他项权证仍有效。一般诉讼时效期为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特殊规定除外。同时,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满20年,法院不再保护,但可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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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指契约双方之间的约定不能约束那些对相关事宜不知情的第三方。对于“善意取得”的争议,有时效说、权利外形说、法律赋权说(即法律允许占有者处理他人财产)和占有效力说等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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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债权人,若无优先受偿权,在被申请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时,需与其他债权人按债务比例共同分配已保全财产。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需满足:纠纷涉及的财产为保全对象,诉讼请求包含财产给付;未来裁判可能因主客观因素难以执行;保全在民事案件立案后、判决前进行;需提交书面申请;法院有权要求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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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即“债权让渡”,指债权人通过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将其债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第三方。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后,债权转移至受让人。债务人虽非直接参与者,但其认可与否不影响协议有效性。是否通知债务人仅影响法律约束力,不决定转让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