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欠下的
债务其他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属于其
个人债务,由其自己负责偿还,公司没有义务替其偿还,公司的股东就更加没有这个义务。
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也仅以
出资额或者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并不
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公司股东自然就更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