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凯(烟台)律师事务所
隋征运律师,山东青凯(烟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专注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 法学基础知识扎实,诉讼实践经验丰富,做事认真,真诚待人,始终秉承“把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的办事原则,真正从当事人角度出发,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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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买交强险,发生事故后被认定要承担次要责任,那通常得自己承担交强险理赔范围内的赔偿义务。然后,对于超过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就要根据次要责任的比例(一般是30%)来分担赔偿责任。

如果事故责任很明确,就是对方的问题,那您就不需要承担赔偿了。对方的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赔偿,包括修车钱、救援费用、医疗费、误工费等等。要是事故车辆是营运车辆,那还能得到停运损失的补偿呢!赔偿的金额主要看实际损失和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未为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并不直接构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但车主或管理者若违反规定未购买,将面临车辆被暂扣和高额罚款。管理部门会勒令其补办保险,罚款额为应缴最低责任险保费的两倍。

在特定交通事故中,若被判定为次要责任方,需对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赔偿主要由汽车的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承担,限额内全面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摊。交强险不区分主次要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最高两千元财产损失、一万元医疗费用和十一万元伤残赔偿金等。超过限额部分,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若机动车主未购买交强险而引发交通事故,原本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将由车主承担。因未交强制险属违法行为,车主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事宜可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求助于社会救助基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