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南通)律师事务所
深耕如皋?实战派全能律师丁晓霞:千案历练护权益,跨域维权显担当 丁晓霞律师,北京恒都(南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扬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四级律师资质,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斩获法律职业资格,凭借多年深耕法律领域的坚守与数百余件案件的实战历练,成为南通如皋本地及全国多省市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守护者。她兼具扎实的理论功底与务实的办案风格,既精通如皋本地司法脉络,又具备跨区域案件统筹能力,以 “权益最大化、流程高效化” 为核心,为个人及企业破解千余件法律难题,累计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赢得业界与客户的双重认可。 作为业界认可的全能型律师,她不仅是《法治微讲堂》栏目特邀嘉宾,还是 “我助妇儿康” 公益讲师、如皋市知识产权合规服务团成员、如皋市 “法治护平安,防诈反诈全民行” 巡回宣讲团成员,同时身兼恒都南通分所劳动法专委联络人、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保护普法讲师团成员,以专业力量投身法治宣传与公益服务,用法律微光点亮权益保护之路。 在业务领域,丁晓霞律师实现全维度覆盖,深耕债权债务、合伙纠纷、知识产权侵权、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工伤等民商事及刑事核心领域,同时提供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她熟悉全国多地司法实践差异,擅长结合地域特点制定差异化策略:对如皋本地法院的办案流程、裁判倾向了如指掌,能高效化解本地各类纠纷;对跨区域案件的统筹协调经验丰富,成功办结多起全国范围内的复杂疑难案件,业务辐射全国多个省市。 执业以来,丁晓霞律师的典型案例亮眼夺目,每一起案件都彰显专业实力。在王某(化名)合同纠纷案中,她精准锁定代开票行为违法的核心争议点,凭借严密的证据链与精准的法律适用,助力当事人成功追回 X 万元押金,完美化解合同履行困局;承办康某(化名)合伙合同纠纷时,她逐字逐句解读合同条款,细致梳理数十份证据材料,成功为当事人挽回 XX 万元投资款及相应利息,守护了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在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她跨区域统筹维权事宜,直面异地办案的多重挑战,最终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X 万元,为企业知识产权筑牢防护墙。此外,她代理的刑事案例曾被录入江苏省优秀案例选,多起买卖合同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用实打实的成果印证专业能力。 凭借对法律细节的精准把控与对案件的高度负责,丁晓霞律师创下亮眼战绩:刑事案件辩护成功率超 70%,民商事案件胜诉 / 调解率达 85%。无论是本地百姓的日常纠纷,还是企业的复杂维权,亦或是跨区域的法律难题,丁晓霞律师都能以全能实力、实战经验为当事人保驾护航,是真正能帮本地人解决真问题、帮全国客户化解难纠纷的实战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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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特指违背国家金融监管法规,向社会大众大量融资的违法行为。倘若此类集资行为未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抑或在获批额度以外进行,乃至使用了法律、行政规章明令禁止的手段,并且涉及金额规模庞大、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深远,便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其退还资金的金额常常被视作是该罪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为此类行为涉及未经合法审批的集资活动,同时通过承诺回报来诱导投资者参与其中,这样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关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明确要求,有可能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确切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规定,任何人若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间接引诱的方法,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都将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一房二卖引发的占有行为,是否构罪在实际情况中,一房二卖的事件并不被普遍认为属于犯罪行为。然而,若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财产之目的,其主观心态具备欺诈性质,进而与他人签订购房合约,通过此种手段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取大量财物,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被视为犯罪,并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非法经营彩票获取36万元利润是否构成犯罪满足相应的前提条件时,即可被视为犯罪行为。针对非法经营彩票行为的立案标准如下所示:首先是未经国家主管部门许可自行筹办、销售彩票的行为;其次是涉及个人案件,其涉案金额达到5万元人民币以上且非法所得金额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最后是涉及单位案件,其涉案金额须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非法所得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

非法扣押他人财产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若行为人有故意占有他人财产之意图,并以非法手段扣押、代为暂时代管他人财物,且其所涉金额已然达到相关立案标准且仍未及时归还;亦或是将他人遗失或深埋在地的物品非法占有为己有,涉及金额同样达到相关立案标准且拒不交出者,应当认定构成侵占罪。在此之外,如有单位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所在单位财物非法据为私用,且其非法所得金额已达相应立案标准的情况下,应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