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符合
起诉条件的,法院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
当事人;
不符的,七日内裁定不受理。
立案后,
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一个月。
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六个月,再延需报上级法院批准。
二审中,判决上诉案三个月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
裁定上诉案三十日内
终审裁定。
案情回顾:小许
起诉至法院,法院审查后决定立案。立案后,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然而,在审理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小许对此提出疑问,认为不应随意延长,与法院产生了关于审限延长的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正常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本案中出现特殊情况,若符合上述规定,法院可依规延长审限。
2、小许若对审限延长有异议,需审查法院延长审限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有院长批准等相关手续,以此判断法院做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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