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财产不够时,要按法定顺序
赔偿。
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像破产案件
诉讼费、管理人履职费等。
接着按顺序:
一是职工债权,含
工资、
医保等;
二是欠缴的其他
社保费和税款;
三是普通
破产债权。
财产不足同一顺序,按比例分。
若连破产费用等都不够,管理人应请法院终结
破产程序。
案情回顾:某
公司破产后财产不足,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于职工债权、欠缴
社会保险费用及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及比例产生争议。职工认为应优先足额保障自身工资等债权,而普通
债权人则觉得应按法定顺序依次公平分配。
案情分析:1、根据《
企业破产法》,
破产财产应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之后按职工债权、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
3、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若连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都无法足额清偿,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