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算“
数额较大”,
团伙盗窃按成员作用
处罚。
2.
主犯起主要作用,按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
犯罪受罚;
从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3.一般盗窃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可并处
罚金或单处罚金。
量刑会考虑
自首、
立功等情节。
4.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应对策略。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组成盗窃团伙,他们多次在深夜潜入居民家中盗窃财物。某次行动中,三人共窃得价值8500元的财物。在盗窃过程中,小朱负责望风,小李和小胡入室行窃。事后,三人被警方抓获。小朱认为自己只是望风,不应与小李、小胡受同样处罚。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本案中三人盗窃财物价值8500元,已达到该标准。
2、在
共同犯罪里,小李和小胡入室行窃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小朱负责望风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一般盗窃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还需考虑三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退赃退赔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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