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专利侵权的抗辩方法包括哪些
时间:2025.12.27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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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被诉
专利侵权时,可采用这些抗辩方法:
1.不
侵权抗辩:
被控产品或方法未落入
专利保护范围,未满足全面覆盖原则。
2.现有技术或设计抗辩:
能证明实施的是现有技术或设计,不构成侵权。
3.
专利权无效抗辩: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无效则侵权指控不成立。
4.权利用尽抗辩:
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销售不侵权。
5.先用权抗辩:
申请日前已实施且在原有范围继续,不侵权。
6.临时过境抗辩:
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使用专利,不侵权。
7.非生产经营目的抗辩:
科研实验使用专利,不视为侵权。
案情回顾:小朱拥有一项专利技术,他发现小李制造销售的产品疑似侵犯其专利权,遂将小李诉至法院。小李提出抗辩,称其产品缺少小朱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还表示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此外,小李还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小朱的专利权无效。
案情分析:1、若小李能证明其产品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或与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存在实质性差异,不满足全面覆盖原则,那么依据不侵权抗辩,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2、若小李能证明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按照现有技术抗辩,也不构成专利侵权。
3、若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小朱的专利权无效,根据专利权无效抗辩,侵权指控将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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