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怎么算
时间:2025.12.25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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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侵犯
商标专用权的
赔偿数额,先按权利人实际损失定;
损失难确定,按
侵权人获利算;
两者都难定,参照
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
2.恶意侵权且
情节严重的,赔偿数额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至五倍间确定,且要包含权利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3.若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都难确定,法院依情节判赔五百万元以下。
案情回顾:小朱拥有某商标的专用权,小丽未经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该商标进行销售。小朱发现后,要求小丽
赔偿损失。但小朱难以证明自己因小丽侵权所受的实际损失,小丽也拒不提供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同时,该商标许可使用费也难以确定。小朱认为小丽恶意侵权,情节严重,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首先应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本案中小朱难以证明实际损失,所以不能以此确定赔偿额。
2、在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时,可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但小丽拒不提供,此方法也无法适用。
3、当权利
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商标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时,由法院根据
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若法院认定小丽属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可在按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且赔偿数额应包含小朱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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