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案外人对执行依据有异议,要依执行依据类型采取针对性
救济途径。
法律解析:
对于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若因不可
归责自己的事由未参加原
诉讼且权益受损,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若是必要共同诉讼人未被追加,可
申请再审。
对于
仲裁裁决,非仲裁
当事人不能直接申请撤销,但可申请不予执行。
对于
公证债权文书,先向
公证处申请复查,复查维持后再向
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
这些救济都需提交充分
证据证明执行依据错误及自身权益受损,且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会丧失救济权利。
如果您遇到案外人对执行依据有异议的情况,不清楚该如何处理,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作为案外人,对一份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执行内容提出异议。该文书为法院生效裁判,小许认为文书内容错误侵害其合法权益,且自己因不可归责于己的事由未参加原诉讼,不知该采取何种救济途径。
案情分析:1、若案外人认为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内容错误侵害其合法权益,且因不可归责于己的事由未参加原诉讼,可自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文书的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2、若案外人系原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人却未被追加,可依法申请再审。
3、上述救济均需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执行依据错误及自身权益受损,且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逾期将丧失救济权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