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变更新章程通常无需全体股东签字。
按规定,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此时新章程就有
法律效力。
2.实际操作里,公司
登记机关一般要求新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保证手续齐全。
3.若有股东拒绝签字,只要章程修改通过法定表决程序,不影响章程变更效力,公司能依决议办变更登记。
案情回顾:小许、小李、小胡是某公司股东,小许持股60%,小李持股30%,小胡持股10%。公司拟修改章程,在股东会上小许和小李同意修改,小胡反对。最终章程修改经代表9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新章程全体股东签字,小胡拒绝签字,这引发争议,公司能否依据决议办理变更登记存疑。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此案例中,小许和小李代表90%表决权同意修改章程,已满足法定要求,新章程具有法律效力。
2、虽然公司登记机关通常要求新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但部分股东拒绝签字不影响章程变更效力。所以即便小胡拒绝签字,公司仍可依据股东会决议办理章程变更登记。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