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身故保险金总额上限为20万元。
这么规定是为防范道德风险,保护
未成年人生命安全,防止有人借为未成年人投保高额身故险获利。
2.此20万元限额是所有保险公司为同一未成年人提供的身故保险金累计上限。
就算在多家公司投保多份身故险,最终获赔也不能超20万。
3.因航空意外导致身故不受该金额限制。
案情回顾:小朱为不满10周岁的女儿小丽向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了身故保险,两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分别为15万元和12万元。后来小丽不幸身故,小朱向两家保险公司索赔,认为应获得27万元
赔偿。但保险公司认为,根据规定,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故只同意赔付20万元,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法律规定对于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此限额是所有保险公司为同一未成年人提供的身故保险金累计金额上限。本案中小丽作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在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最终获赔总额也不能突破20万元。
2、案例中未提及小丽是因航空意外导致身故,所以不适用航空意外身故不受此金额限制的规定,因此保险公司只同意赔付20万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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