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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权人如何提出执行异议

时间:2025.08.11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418人
律师解析:
共有权人执行异议程序如下:
一是在执行中主张共有权,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明确说明异议理由,如财产为共有且执行侵害自身权益等,同时附上共有财产凭证等证明材料。
二是法院审查申请,理由成立则中止执行标的,不成立则驳回申请。
三是若对裁定不服,与原判决有关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无关则可在裁定送达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为某套房产的共有权人。在执行程序中,该房产被列为执行标的。小朱认为执行行为侵害了其共有权益,于是在执行过程中,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明确指出该房产为其与小胡共有,自己享有相应份额,执行行为损害了自身权益,并附上了共有财产的凭证。法院受理申请后,开始进行审查。

案情分析:

1、小朱在执行过程中针对执行标的主张共有权利并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证明材料,符合共有权人提出执行异议的程序要求。
2、法院对小朱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若认定其理由成立,会裁定中止对该房产的执行;若理由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3、若小朱对裁定不服,若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若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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