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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时该如何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

时间:2026.10.21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334人
律师解析:
再审申请财产保全,可参照一审财产保全规定。
申请主体不受限,原审原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等,只要觉得再审中对方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判决难执行,或给自己造成其他损害,都能申请。
申请得提交书面材料,写清要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所在地等信息,还要说明申请理由,比如为何觉得会使判决难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害。
担保是常见要求,法院一般会让申请人提供。担保数额通常和请求保全数额相当,但特殊情况法院会酌情确定。
法院收到申请后,若情况紧急,48小时内就得裁定,裁定采取措施的,马上执行。若裁定驳回,申请人可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影响裁定执行。
申请法院的确定有规则,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就向原审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若指令其他法院再审,就向再审法院申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小朱胜诉。小胡不服申请再审,再审期间,小朱发现小胡有转移财产的迹象,认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小朱欲申请财产保全,但不知如何操作,且小胡认为小朱无权申请,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申请主体上,原审原告小朱认为再审中存在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况,有权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小胡认为小朱无权申请的观点不成立。
2、小朱需提交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所在地等详细情况及申请保全的事实和理由,即小胡有转移财产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形。
3、法院通常会责令小朱提供担保,担保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特殊情况法院可酌情确定。
4、法院收到申请后,对紧急情况会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裁定保全立即执行,若驳回申请小朱可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5、由于是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小朱应向原审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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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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