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房地产破产重整,债权人债权该如何处置

房地产破产重整,债权人债权该如何处置

时间:2026.10.0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06人
律师解析:
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时,债权人债权处置步骤和方式如下:
债权申报方面,债权人要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同时提交相关证据。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之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且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审查与确认环节,管理人会审查申报的债权,编制债权表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由法院裁定确认;有异议则可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重整计划制定与表决阶段,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其中包含债权清偿方案,如延期或分期清偿等。债权人会议对草案分组表决,各组通过后,重整计划经法院批准生效。
债权清偿时,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方案和期限进行。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按计划减免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若执行失败,法院裁定终止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债权按此程序清偿。

案情回顾:

小许、小胡等作为债权人,因某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涉及债权处置。债权申报阶段,小许按时申报并说明债权数额与有无财产担保、提交证据,小胡未在规定期限申报,后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编制债权表,小许对债权表无异议,小胡有异议并提起债权确认之诉。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对债权清偿作安排,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部分债权人认为延期清偿方案不合理,但重整计划仍获通过并经法院批准生效。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期限申报债权,如未在规定期限申报,虽可补充申报,但需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像小胡未按时申报,此前分配不再补分且要承担审查确认费用。
2、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有异议,有权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小胡就遵循此程序维权。
3、重整计划草案由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定并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法院批准生效。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减免债务债务人不再清偿;若执行失败,则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按此程序受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