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名誉毁谤精选解答 > 网络名誉权被侵权,管辖地在哪里

网络名誉权被侵权,管辖地在哪里

时间:2026.10.02 标签: 损害赔偿 名誉毁谤 阅读:1024人
律师解析:
网络名誉权被侵权,确定管辖地要依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表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含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在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件里,侵权行为实施地指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这意味着,被侵权人有多种选择,可以向实施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能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还能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诉讼。
这样规定是考虑到网络侵权有跨地域性的特点,为方便被侵权人维护权益,所以扩大了管辖法院的范围。被侵权人可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像证据收集便利性、诉讼成本等,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从而保障自身合法的名誉权。

案情回顾:

小朱在网络上发现小胡发布了大量诋毁自己名誉的言论,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困扰。小朱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此时面临管辖法院的选择问题。小胡住所地与实施侵权行为的计算机信息设备所在地不在一处,小朱住所地又与前两者都不同,这就产生了到底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的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对于此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件,侵权行为实施地为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为被侵权人小朱住所地。所以小朱既可以向实施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能向被告小胡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还能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诉讼。小朱可综合证据收集便利性、诉讼成本等因素,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管辖法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