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围串标案里,损失金额的界定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直接
经济损失方面,
招标人因围串标多支出的费用算在内。像中标价格虚高,多支付的
工程款、采购款等,能通过正常市场价格和实际中标价格对比算出差价。要是项目因围串标工期延误,招标人额外支出的
逾期违约金、窝工费等,也属于直接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包含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预期收益损失,比如商业项目延迟开业的营业损失。还有围串标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其他潜在
投标人的机会成本。这类损失计算复杂,通常要结合行业平均利润率、潜在业务量等综合估算。
界
定损失金额得有充分
证据。相关合同、发票、财务报表等
书证是重要依据,也可借助专业机构评估报告,像价格评估机构对市场价格的评估、审计机构对项目成本和损失的审计等。
司法实践中,损失金额认定要遵循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定,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和裁决。建议招标人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作为招标人进行项目
招标,小朱、小李、小胡三家投标企业相互
串通投标。最终小朱所在企业中标,中标价格虚高。项目还因围串标导致工期延误,小许额外支付了逾期违约金和窝工费。此外,项目无法按时完成使小许损失了预期收益,其他潜在投标人也丧失了机会。小许要求三家企业
赔偿损失,但三家企业对损失金额的界定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损失金额应综合考量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小许因中标价格虚高多支付的费用,以及因工期延误额外支出的逾期违约金、窝工费等,可通过正常市场价格与实际中标价格对比得出差价。间接经济损失如项目预期收益损失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机会成本,需结合行业平均利润率、潜在业务量等估算。
2、界定损失金额需充分证据支撑,如相关合同、发票、财务报表等书证,还可借助专业机构的评估报告。最终损失金额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遵循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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