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名誉毁谤精选解答 > 名誉权受侵害,损害赔偿怎样计算

名誉权受侵害,损害赔偿怎样计算

时间:2026.09.24 标签: 损害赔偿 名誉毁谤 阅读:1121人
律师解析:
名誉权受侵害时,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先说财产损害赔偿,要根据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确定。直接损失是名誉受损导致的现有财产减少,比如因他人诋毁,商品卖不出去、客户流失,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像因名誉侵权错过商业合作,损失的预期利润。计算时得有充分证据证明损失和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
再说精神损害赔偿,确定数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侵权人过错程度很关键,故意侵权比过失侵权赔偿责任更重。侵权行为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也有影响,手段恶劣、影响范围广,赔偿数额相对高。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也重要,若对受害人名誉损害严重,使其社会评价降低、精神痛苦加剧,赔偿数额会增加。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也可作为参考,若通过侵权获利,获利金额能影响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会影响赔偿,经济发达地区赔偿数额通常更高。
实践中,具体赔偿数额由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裁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存在竞争关系,小胡为打压小朱,在行业内散布不实言论诋毁小朱名誉。小朱的商品因此滞销,客户大量流失,还错过一个重要商业合作机会。小朱认为小胡的行为侵害其名誉权,要求小胡进行损害赔偿,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财产损害赔偿方面,小朱因小胡的诋毁行为导致商品滞销、客户流失,这属于直接损失;错过商业合作机会损失的预期利润属于间接损失。小朱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损失与小胡的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才能获得相应赔偿。
2、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需综合考虑小胡的过错程度(故意诋毁)、侵权行为的手段(散布不实言论)、造成的后果(小朱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小胡的获利情况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最终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裁量具体赔偿数额。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