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高仿商品属于销售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即便销售金额不满2000元,也可能受罚。
行政处罚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责令停止
侵权行为,没收、销毁
侵权商品及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还能处
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无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五年内两次以上
商标侵权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
从重处罚。
刑事层面,销售金额不满2000元未达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追诉标准(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等情形),不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但销售者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大量购进准备销售,待销售货值达一定数额,即便实际销售金额未达标,也可能构成
犯罪未遂。
消费者若买到高仿商品,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销售者
退款,若有其他损失,还能要求
赔偿。
建议商家合法经营,勿售高仿商品,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
刑事处罚。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注意辨别,买到高仿商品及时维权。
案情回顾:小许在市场摆摊售卖高仿名牌商品,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时,其已销售金额不足2000元,但摊位上还有大量待售的高仿商品。消费者小丽购买到小许售卖的高仿商品后,要求退款并
赔偿损失,小许则认为自己销售金额低不应受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行政处罚角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小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同时,可根据其违法经营情况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若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若小许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
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应从重处罚。
2、从刑事层面,小许虽销售金额未达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
追诉标准,但他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大量购进准备销售,若待销售货值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犯罪未遂。
3、小丽作为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权要求小许退款,若造成其他损失,还可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