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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通过什么方式追加被保全人

时间:2026.09.11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841人
律师解析:
财产保全程序里,若要追加被保全人,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当发现有追加必要时,当事人得写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追加理由和依据。
常见的追加理由有两种。一是被保全财产不足以覆盖请求保全的范围;二是发现新的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且对债务负有责任的主体。申请中要明确追加对象的具体信息,像身份、住址等。
提交申请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审查重点是追加被保全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和案件存在利害关系。若法院觉得申请合理,会作出裁定,同意追加,并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要是法院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会裁定驳回。申请人若不服该裁定,可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总之,追加被保全人要遵循法定程序,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经济纠纷,小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小李的财产。在保全过程中,小朱发现小李名下财产不足以覆盖自己请求保全的范围,且发现小胡与该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且对债务负有责任。于是,小朱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追加小胡为被保全人,并在申请中详细说明了理由和依据,明确了小胡的身份和住址。

案情分析:

1、小朱在财产保全程序中,因被保全财产不足以覆盖请求保全范围且发现新的责任主体,通过书面申请追加被保全人,符合追加被保全人的常见情形。
2、法院会对小朱的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与案件是否存在利害关系。若认为申请合理,会裁定同意追加并采取保全措施;若认为不符合条件,会裁定驳回申请,小朱对裁定不服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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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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