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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分别发明同种产品如何处理

时间:2026.07.15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阅读:1031人
律师解析:
两人分别发明出同一种产品,该怎么处理呢?下面来详细说说。
如果双方都想申请专利,按照专利法的先申请原则,专利权会给到最先申请的人。所以发明完成后,要赶紧准备好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材料,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要是一方先申请了,他就可能拿到专利权,另一方就算先完成发明,也拿不到专利,但可以在原来的范围内继续实施这项发明,这叫先用权,不过不能扩大生产规模。
要是双方都没申请专利,这个发明就成了非专利技术。双方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把它当成商业秘密来保护,采取一些保密措施,防止别人获取。
双方也能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比如一方把发明转让给另一方,拿点经济补偿;或者一起合作,共同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然后共享收益。要是协商不成,一方觉得另一方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就可以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构成侵权以及该承担什么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分别独立发明了同种产品。小朱先完成发明,但未及时申请专利;小胡后完成发明,却抢先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了专利申请。小朱认为自己先完成发明,应获得专利权,小胡则以先申请原则主张自己应获专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专利法先申请原则,专利权应授予最先申请的小胡。小朱虽先完成发明,但未先申请,无法获得专利。不过小朱享有先用权,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该发明,但不能扩大生产规模等。
2、若双方都未申请专利,该发明成为非专利技术,双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将其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双方也可协商解决,如一方转让发明获得补偿,或合作共享收益。若协商不成,认为权益被侵犯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是否构成侵权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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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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