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
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15865609766
律师简介:衣超律师现为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十年法律从业经验,执业领域涵盖公司法与合规、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破产重整等多个专业方向。 衣超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具备中国执业律师资格,精通中英文双语工作。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他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民事诉讼案件逾百件,尤其在复杂商事争议与刑事辩护领域表现突出。 衣超律师曾代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商业价值的典型案件,包括参与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的烟台某公司不良资产包处置项目;代理某小额贷款公司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涉案总金额达5000余万元,均成功为当事人争取重大权益。在刑事辩护方面,他善于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曾通过变更罪名助力被告人获得缓刑,亦曾通过发掘新线索推动案件不起诉决定,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外,他还为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参与重大业务合同起草、并购协议修订等非诉项目,展现出全面的法律服务水平。 作为业内活跃的专业人士,衣超律师担任烟台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会员服务与文体委员会委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秘书等职务,并长期受邀作为烟台电视台“德与法”“社会广角”栏目特约评论员,以专业视角解读法律实务,积极参与法治传播。 衣超律师始终以当事人权益为核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严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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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养的狗咬人,代养人一般需担责。依据《民法典》,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致他人损害担侵权责任,代养期间代养人是狗的实际管理人。若能证明损害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可免责或减责。若因第三人过错致狗伤人,被侵权人可向代养人或第三人索赔,代养人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狗丢被捡后,若拾得者主动归还,失主可给予适当感谢;若对方拒不归还,失主可先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属不当得利。若协商无果,失主可凭借能证明狗归属的证据,如购买凭证、狗牌、疫苗接种记录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被别家狗咬伤要求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先固定证据,包括现场情况、狗的样子、就医记录等,确定侵权人和损害事实。能与狗主人协商的,就实际损失提出赔偿要求;分歧大协商不成,可申请第三方调解;调解无果,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饲养动物致损,饲养人或管理人担责,诉讼要提供充分证据。

狗咬人事件打官司会依具体情况判定责任。若狗主人能证明受害人有故意挑逗等过错,可减轻责任;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则担责。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及误工减少的收入。若狗主人故意致害,受害人可请求惩罚性赔偿。结果取决于双方举证和法律规定,狗主人应管好宠物避免此类事件。

根据相关法律,狗咬伤致三级伤残通常有精神赔偿费,其目的是抚慰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所受精神痛苦。若狗主人有过错致受害人身心受创,受害人有权索赔。赔偿金额依受伤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确定,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过,若狗主人能证明自身无过错或受害人有过错,精神赔偿费主张可能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