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股权应该怎样去进行分割
时间:2026.06.11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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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夫妻离婚分割
股权分情况处理。婚前一方持有的股权,
离婚时归该方,另一方不能分。
2.婚后取得的股权是
共同财产。若双方都是股东,可协商
持股比例,协商不成法院判。
3.若仅一方是股东,双方协商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给另一方,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方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买,法院分割转让所得;不同意又不买,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成为股东。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前持有某
公司股权,婚后二人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小丽认为该股权在婚后有增值,应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朱则坚称此股权为其
婚前个人财产,小丽无权分割。另外,有案例中小胡和小静婚后取得某公司股权,小胡为股东,离婚时双方协商将小胡部分股权转给小静,但部分股东不同意,由此引发
股权分割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婚前持有的股权,根据法律规定,股权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所以小丽无权分割该股权。
2、在小胡和小静的案例中,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小静可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法院可对转让股权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又不愿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小静成为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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