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八千多元公款,涉嫌
挪用公款罪。不过,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三万以上才
立案;进行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五万以上才立案。八千多元未达标准,可能不构成
犯罪,但会受行政处分。
2.
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八千多元,涉嫌
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数额六万以上才属
数额较大,八千多元未达标,一般不构成犯罪,单位会依规处分并要求
退款。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单位员工,在工作期间挪用了单位八千多元款项。对于小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产生了争议。小朱所在单位部分人认为小朱挪用公款,应按犯罪处理;也有人觉得八千多元未达通常
立案标准,不应认定为犯罪。经调查,需先明确小朱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再判定其行为性质。
案情分析:1、若小朱是国家工作人员,其挪用八千多元公款的行为,因未达到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三万元以上,或进行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五万元以上的立案标准,一般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会面临
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2、若小朱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八千多元未达到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六万元以上的标准,通常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不过单位可依内部规章给予纪律处分,并要求其退还挪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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