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贷款时,股东想退出公司该怎么办?又有哪些要注意的呢?
股东退出公司常见有三种方式。一是
股权转让,在
公司章程没特别限制时,股东能把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不过转让时得如实告诉
受让人公司贷款情况,要是隐瞒了,可能会要承担
违约责任。
二是公司减资,也就是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让股东收回
出资来退出公司。但公司减资要走严格的法定程序,像股东会得作出减资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还要通知
债权人并公告。
三是公司回购
股权,不过这得满足法定情形,比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还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等。
要注意,就算股东退出了公司,也不一定能免除原本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是股东在出资时没履行或没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算退出了,债权人还是有权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所以股东退出公司时,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后续麻烦。
案情回顾:小朱、小胡、小丽是某公司股东,公司存在贷款。小朱想退出公司,他考虑了股权转让、公司减资、公司回购股权等方式。小朱打算将股权转让给小何,却隐瞒了公司贷款情况。同时,小胡希望通过公司减资退出,但对减资程序不熟悉。小丽则认为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案情分析:1、小朱若隐瞒公司贷款情况进行股权转让,受让人小何发现后,小朱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转让股权时应如实告知受让人公司贷款情况。
2、小胡若要通过公司减资退出,需经过严格法定程序,包括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等。
3、小丽要求公司回购股权,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且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等。
4、若小朱、小胡、小丽在出资过程中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便退出公司,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