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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打撤销权诉讼是否追加第三人

时间:2026.04.03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472人
律师解析:
1.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时能追加第三人。
撤销权诉讼里,债务人是被告,受益人或受让人可列为第三人。
2.债权人打此诉讼是为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行为,保障债权实现。
受益人或受让人权益和诉讼结果关联大,参加诉讼利于法院查明事实,认定处分行为效力。
3.不追加第三人,可能无法全面了解交易情况,影响对债务人行为的判断。
所以债权人可申请追加第三人,保障诉讼公正、查明事实。
案情回顾:

小朱是债权人,小李是债务人。小李将名下一处房产低价转让给小胡,小朱认为该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债权,于是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将小李列为被告。但小朱起初未将受让人小胡列为第三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追加小胡可能无法全面查明交易情况,影响对小李处分行为效力的判断。

案情分析:

1、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目的是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行为保障债权实现,本案中小朱提起诉讼正是基于此目的。
2、受让人小胡的权益与诉讼结果密切相关,其参加诉讼有助于法院查明小李处分房产行为的具体情况和背景,正确认定该处分行为的效力。
3、若不追加小胡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可能无法全面了解交易详情,影响对小李处分行为是否存在恶意及是否损害小朱债权的判断,所以小朱可申请追加小胡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以保障诉讼程序公正、查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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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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