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单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涉及人数超500人,就达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入罪标准,属
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
2.犯此罪且数额巨大等情况,单位会被判
处罚金,直接主管和
责任人处三年到十年
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3.若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量刑结合吸资金额、存款
人损失等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单位以项目投资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经调查,涉及人数超过500人。小朱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指控与单位一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单位认为自身行为不属于
犯罪,只是正常的融资活动,而检方则坚持认为已达到入罪标准。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该单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涉及人数已达此标准,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入罪条件。
2、对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依法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小朱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还需结合吸收资金数额、给存款人造成的直接
经济损失等情节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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