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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车撞按三七责任,赔偿金额怎么算

时间:2026.03.15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966人
律师解析:
1.人被车撞按三七责任赔偿,要先确定双方是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
2.若双方为机动车,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超出部分主责方承担70%,次责方承担30%。
3.若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先由交强险赔,超出部分主责机动车承担80%,次责承担40%。
4.赔偿项目含医疗费误工费等,算出总损失后按比例分担。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胡骑行的电动车相撞,导致小胡受伤。经交警认定,小朱负主要责任,小胡负次要责任,双方责任比例为三七分。小朱认为双方应按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三七责任划分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自己承担70%。但小胡觉得自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超出交强险部分小朱应承担80%。双方就赔偿比例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双方都是机动车,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主要责任方承担70%,次要责任方承担30%。若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先由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机动车一方主要责任承担80%,次要责任承担40%。
2、此次事故中小朱是机动车一方,小胡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所以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小朱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而非其认为的70%。赔偿项目若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将各项金额相加得出总损失后按此比例计算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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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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