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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池塘溺水死亡,索赔对象是谁

时间:2026.02.21 标签: 损害赔偿 公共安全 阅读:1289人
律师解析:
池塘出事责任咋定,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池塘是公共场所,管理方没设警示标识、防护设施不全,有安全保障过错,就得担赔偿责任
要是私人池塘,所有者没管好导致孩子溺水,也要负责。
还有,一起玩的孩子监护人监护不力,没阻止事故,比如没好好监管、没及时制止,也可能担责。
总之,按各方过错定索赔对象,协商、调解或诉讼索赔丧葬费等损失。

案情回顾:

小孩在池塘溺水身亡,家属欲索赔。该池塘归属不明,不知是公共场所还是私人所有。若为公共场所,管理方可能因安全保障缺失担责;若是私人池塘,所有者若疏于管理也需担责。此外,一同玩耍的其他小孩监护人若监护不力,也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家属不知该向谁索赔,责任方不明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需先明确池塘的归属性质,判断是公共场所还是私人所有。
2、确定管理方或所有者是否存在过错,如安全保障缺失、疏于管理等。
3、考量其他小孩监护人的监护情况,看是否存在监护不力。
4、综合各方过错程度,确定索赔对象,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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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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