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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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标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伪造金融票证罪,自然人最高可判十年以下徒刑及高额罚金,严重者达十五年或无期,视情节从轻到重。单位犯罪罚款并严惩责任人。情节严重:个人伪造面值超两万或超十份,单位伪造五万以上十份以上;造成严重影响。情节特别严重:个人伪造超十万或二十份,单位伪造五十万以上二十份,或社会影响恶劣持久。

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处罚标准是:变造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篡改或编造金融机构许可证的行为,刑法严惩:轻者三年以下监禁并罚款2万至20万;情节严重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5万至50万。

非法制造金融票据罪指未经授权伪造或篡改金融票据及信用卡,初犯可判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款2万-20万;情节恶劣者,刑期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款5万-50万;严重社会影响者,可判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罚款上限同前,情节极严重还可能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