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聚众哄抢价值6000元公私财物,构成聚众哄抢罪。
按规定,
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
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处三至十年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较大一般指2000至5000元以上,6000元已达标。
首要分子起组织等作用,积极参加者积极实施哄抢。
量刑会考虑
自首等情节确定
刑罚。
案情回顾:小胡组织多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
涉案金额达6000元。小胡在哄抢中起组织、策划作用,是首要分子,另有一些人积极参与哄抢,起主要作用,属于积极参加者。此次哄抢行为已构成聚众哄抢罪,引发众人关注,对于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量刑成为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
犯罪,本案中6000元达到数额较大标准。
2、首要分子小胡在聚众哄抢中起组织等关键作用,积极参加者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最终量刑会综合考虑如自首、
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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