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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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需满足三个条件:违规经营额超五万元、违法所得超三万元、情节严重。销售假冒商品罪则指明知故犯,销售金额超五万元即应立案。非法制造和销售非法标识罪则涉及伪造、制造或销售标识数量及经营额,同时需满足“情节严重”条件。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需满足三个条件:违规经营额超五万元、违法所得超三万元、情节严重。销售假冒商品罪则指明知故犯,销售金额超五万元即应立案。非法制造和销售非法标识罪则涉及伪造、制造或销售标识数量及经营额,同时需满足“情节严重”条件。

只要有售卖行为的即构成侵权,无论数额大小。《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1、知识产权民事诉讼(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2)知识产权归属诉讼(3)知识产权合同诉讼2、知识产权行政诉讼(1)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判引起(2)由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详细行政行为引起(3)由地方知识产权治理机关行政执法引起

侵犯知识产权罪在数额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对侵权人造成了实际损失的就可以按照规定来进行侵犯知识产权罪来处理,但对于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应当进行赔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