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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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的刑事责任要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定。教唆别人犯罪的行为都算共犯,具体罪行和刑罚会根据作用和影响来决定。要是教唆人是主要的,那就按主犯来处理;要是教唆人是帮忙的或者起次要作用的,那就按从犯来处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国刑法,在故意伤害罪中,如果有人教唆他人犯罪,那么教唆者将被视为共同犯罪者。在共同犯罪中,教唆者会根据他们在犯罪中的作用受到处罚。通常情况下,主犯的责任会更重,而从犯的责任会较轻。如果教唆对象是未成年人,那么法律会更加严格地惩处教唆者,以体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教唆犯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判断,教唆行为不必然构成共犯。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即根据其作用和影响力来确定罪行和刑罚。如果是主犯,就按照主犯的标准来惩处;如果是从犯,就按照从犯的标准来惩处,依法给予适当的惩罚。

教唆他人犯罪的人,若迫使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那将会受到法律的相应惩处。要是造成轻伤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重伤的,会面临三至十年的刑期;要是致人死亡或残疾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要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将会遭受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教唆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会按照共同犯罪中的角色进行严惩。如果没有实施,则会根据具体情况作为量刑的考虑因素。教唆未成年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将受到严厉惩罚。对于未遂或者未成年人被教唆的情况,可以从轻处罚。如果造成轻伤,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重伤,将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导致死亡或极端残忍的重伤致残,将被判处十年以上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