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民间借贷精选解答 > 认定非法放贷对象的方式是什么

认定非法放贷对象的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6.01.20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188人
律师解析:
1.非法放贷对象认定要多方面考量,经常性向不特定社会人员出借资金,可能构成非法放贷。
2.判断时综合出借次数、人数等。
向不特定对象放贷10次以上,个人累计超200万元、单位超1000万元,或致借款人及其近亲属严重后果,符合情形或认定非法放贷。
3.实际年利率超36%的非法放贷行为,可作认定参考。
司法中需依具体案件全面审查。

案情回顾:

小朱长期从事资金出借业务,其声称出借对象均为朋友。但经调查,小朱在一定时期内,向不同的人多次出借资金,出借次数达15次,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且实际年利率超过36%。部分借款人与小朱仅为偶然结识,并非特定朋友关系。小朱认为自己是正常民间借贷,而执法部门认为其可能构成非法放贷。

案情分析:

1、从出借对象看,小朱出借的部分人员与其无特定关系,符合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的特征。
2、小朱出借资金次数达15次,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250万元,且实际年利率超过36%,满足可能认定为非法放贷的相关情形。综合判断,小朱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放贷,具体需根据案件事实全面审查。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