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知识产权民事官司
证据规定:
证据种类多样,像
软件著作权纠纷里,软件代码属电子数据,合同是
书证。
举证一般“谁主张
谁举证”,
商标侵权案原告得证自身
商标权及被告
侵权。
怕
证据灭失难取,权利人能在诉前或诉中申请法院保全,如侵权产品。
采用高度盖然性标准。
一、二、再审程序对
新证据认定不同,其或影响案件结果。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就一软件著作权
产生纠纷。小胡主张小丽侵犯其软件著作权,要求
赔偿损失。小丽则否认侵权。小胡拿出软件代码作为电子数据证据,证明软件著作权归属自己。小丽质疑该证据真实性,双方围绕证据的有效性展开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胡主张小丽侵权,需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其拿出软件代码作为电子数据证据符合规定。
2、对于小丽质疑证据真实性,应由小丽提供反驳证据,否则小胡的证据可能被认定有效。
3、若小胡的证据被认定有效,且能证明小丽侵权事实,按照高度盖然性标准,小胡的主张可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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