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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让费收条

朱某租赁某学校门口的饭店,后将该饭店转租给了刘某,并收取了刘某2万元的转让费。经营了几个月后,刘某因亏损在收取了我2万元的转让费后,将该门面转租给我。我开始经营此饭店。后该学校决定将该饭店收回。请问我该向谁要回2万元转让费,商业店铺门面转让费合法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门面转让费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您承租门面,向刘某交纳20000元转让费的行为系双方自愿,如您与刘某对该转让费是否退还或退还的条件没有约定,则您要求刘某退还转让费无法律依据。承租人在涉及支付门面转让费的问题上必须慎重,承租人在支付门面转让费时,应认识到该行为的性质与可能的后果,也应当承担相应的风险。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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