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
财产侵权案件,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
侵权行为提起的
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
管辖。”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以由两个法院管辖,一个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另一个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2、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
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对于诉请
赔偿数额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法律规定
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标准计算。受诉法院是当事人对事故发生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行使选择权后确定的
案件受理法院。受诉法院地如为经济发达地区相应的数额标准较高,如为贫困地区数额标准较低,直接影响到当事人获赔金额的多少。以上便是
人身损害法院属地管辖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