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受理范围专题 > 去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去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第一就是起诉状,视被告的数量准备的份数不同,比如被告有两个,就准备三份,一份给法院,两外两份由法院转送达给被告。起诉状内容主要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详细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第二是证据目录证据。根据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证据目录和证据的份数和起诉状一样,视被告的数量而定。证据目录主要内容包括编号、证据名称、种类、状态、页数页号、证明对象。种类指的是书证还是物证或者其他证据种类,状态指的是复印件还是原件,证明对象指的是要证明什么内容。一般来说立案交给法院的证据都是复印件,原件等到庭审的质证环节再当庭提交,法院不会保留证据原件。 第三是原告的身份证明,如果是自然人需要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的话,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第四,如果原告委托了律师代为诉讼,那么律师还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 把材料一次带齐,省得到时候再去复印或者回来再取,省时省力,提高效率。
最新修订:2024-03-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