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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盈固定资产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是收入总额的一种类型,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公司转让固定资产的行为属于转让财产的行为,所获得的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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