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简易程序能缺席判决吗

简易程序能缺席判决吗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起债务案件,被告经传票传唤(已签收)拒不到庭应诉。那么简易程序能缺席判决吗?在种情况下,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简易程序中规定了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的人民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的民事案件 ,可以适用比普通程序较为简便、快捷的简易程序行审理。除法律另行规定的内容外,有关普通程序的规定,在民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仍然适用。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不能因出现此种情况而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只有在发现所审理的案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或者在简程序审限内不能审结时,才应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因此,我们认为,来信中的第一种意见是正确的。
最新修订:2024-02-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