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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超出复核时限

(一)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四)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由上可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期限是三天,也就是说,当我们觉得认定书的判定有误时,可以自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日内向公安机关书面申请复核,原办案机关会在十日内重新调查并在三十日内做复核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杂,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建议您马上联系公安部门,保留现场痕迹,以便警察作出公正的判断。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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