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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讯问取保候审嫌疑人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办案,掌握嫌疑人踪迹后,往往会采取刑拘手段控制其人身自由。从刑拘之日开始算起,最长在37天内检察院应当做出批捕的决定,超过这个期限,刑拘就告一结束,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当事人,如果继续拘留则会构成超期羁押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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