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非法拘禁第二阶段

非法拘禁第二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