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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传唤、拘传

刑事诉讼法拘传的规定


拘传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拘传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强制性,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因此,拘传与传唤不同。在我国,拘传不以是否已经传唤为必要条件。拘传由侦查人员或者司法警察不少于两人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强制其到案。传唤、拘传持续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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