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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县毒品辩护律师-冯玉梅律师
    四川希正律师事务所 沿滩区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区汇南路紫荆城邦
    5.0
    帮助人数:19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9-9009-8989
    更多> #律师简介:冯玉梅律师,四川希正律师事务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擅长于公司法律顾问业务、涉及劳动法相关纠纷案件、股权设计、公司治理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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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县毒品辩护律师-刘晓军律师
    四川军和伟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富顺县北湖南路164号(富顺县人民法院斜对面)
    0.0
    帮助人数:19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9-9003-0095
    更多> #律师简介:四川军和伟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专业,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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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县毒品辩护律师-朱永强律师
    四川博胜律师事务所 1
    5.0
    帮助人数:38
    189-9008-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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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县毒品辩护律师-李兆君律师
    四川贡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119号
    5.0

    来自11人评价

    帮助人数:147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3-8828-4864
    更多> #律师简介:李兆君律师,女,汉族,1982年11月出生,四川理工学院管理学学士,四川理工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自贡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四川贡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优秀律师。进入律师行业前,曾任职于国内500强之一的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具备企业风控合规经验。2011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书起至今,从事法律行业近8年。执业领域: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包括建设工程、股权转让、保险、住贷、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婚姻继承,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等);刑事辩护与代理。执业后,担任自贡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自贡某重型有限公司、自贡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以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专业、高效的工作方式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所承办的大量案件均获得委托人的一致好评,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部分诉讼与仲裁工作案例:1、某建筑公司合同纠纷(追回工程余款2000多万元);2、郑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合同无效,委托人郑某无需履行合同义务);3、某公司与周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发回重审二审,委托人最终不承担任何责任,胜诉);4、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5、孙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6、贺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7、罗某离婚纠纷;8、邹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9、何某强奸罪(辩护意见部分采纳,从轻处罚);10、邓某盗窃罪(辩护意见全部采纳,从轻处罚);11、黄某交通肇事罪(辩护意见全部采纳,缓刑);12、陈某故意伤害罪(辩护意见部分采纳,缓刑);13、陈某聚众斗殴罪(辩护意见部分采纳,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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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县毒品辩护律师-童博律师
    四川瀛宽律师事务所 荣县旭阳镇南门车站三楼
    5.0

    来自14人评价

    帮助人数:860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8-9005-1598
    更多> #律师简介:童博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从最基础的法院、仲裁委书记员、律师助理、专职律师至今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座右铭,对待自己的当事人,童博律师用心负责,自贡市律师协会民商专委委员。除在诉讼传统业务方面非常精通,在金融保险、交通事故纠纷、建设工程领域、刑事辩护、破产清算管理方面有突破性思维及典型成功案例,常年为多家企业、金融、保险公司、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物流公司,政府部门等提供法律服务,构建立体性的法律顾问概念,具有非诉方面丰富的法学理论底蕴和实践经验。童博律师,成为你身边懂法的朋友,在不断学习中不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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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明确规定,凡年满七十五周岁者蓄意犯罪的,可适度给予从轻乃至减轻惩罚的宽大处理;而对于过失犯罪行为,同样应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这就意味着,若有个体在年满七十五周岁后实施了故意贩卖毒品的严重犯罪行为,法律将允许对其进行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若该人系因过失而触犯法律,则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刑事辩护 1385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无论毒品数量多少,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均构成犯罪,须负刑事责任。同时,第十七条规定,75周岁以上的犯罪嫌疑人故意犯罪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亦然。因此,高龄犯罪嫌疑人贩毒可能面临较轻的刑罚。总之,贩毒行为必受法律制裁,高龄犯罪者的刑责可根据具体情况减轻。 #刑事辩护 1302次阅读
  •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凡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者,若其在故意犯罪的过程中,可按照法律要求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惩罚;至于那些由于过失行为而构成犯罪的情况,也应依法参照上项标准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对于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并触犯贩卖毒品罪行的人士,法律将依照上述原则对其进行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事辩护 1107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毒品犯罪不论数量大小均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成年罪犯的处罚,需参照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考虑其特殊情况可能从宽或减轻处罚。具体判决将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年龄、犯罪情节等因素。例如,14岁未成年人涉嫌贩毒,法院可能因年龄因素从宽处理,但最终判决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刑事辩护 818次阅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走私、贩卖、运输及制售毒品均追究刑事责任。虽无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量刑规定,但需考虑年龄和犯罪情节。14周岁以下通常不追责;14至16岁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罚;16至18岁也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未成年贩毒者,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标准需结合案件及相关法规。 #刑事辩护 845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尽管该条款未明确取保期间是否计入诉讼时效,但取保期间不得中断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暗示其应被视作诉讼时效的一部分。具体计算和是否计入刑期需参考其他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这一规定旨在保证诉讼程序的连贯性,同时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 1422次阅读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款的明确规定,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最低标准为年满七十五岁以上者。因此,对于贩卖毒品的罪行,其刑罚的最低限度应当设定在年龄达到七十五岁及以上的人群中。如若这部分已经达到了年龄限制的人员蓄意实施贩卖毒品的行为,那么将可依法予以适度从轻或减轻相应的法律制裁;然而,倘若他们的行为属于过失所致,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事辩护 120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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