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我基本农田,我能拒绝吗?

江西 - 吉安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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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法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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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我基本农田,我能拒绝吗?

您好,即明拆迁律师为您解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内容包括三大块:第一对土地本身的补偿,这个叫做土地补偿费。第二是对被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这个叫做安置补助费,第三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比如水井,管道,看守得房屋,大棚等附属物以及青苗的补偿。

2019-01-24 13:4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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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谈判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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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原则上是不能够被征收的,如果确实需要征收也要有国务院的准许。现在国家是严格控制这一块的,就是说基本农田要保护的。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限定: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范围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  
2、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事项选址确实不能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牵涉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准许。

2019-01-24 13:5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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