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年4月19日在工商局以50万资本注册公司成立,当时A以自然人身份占公司40%股份的股东,事后也从未使用过这笔款项,请问这笔债务能全由公司承受吗?

江苏 - 镇江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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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优选法务

地区:江苏 - 镇江

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妻子追认,也可能形成债务加入,具体看你是通过什么方式追认的

2019-02-02 01:2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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