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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辩护团队
地区:湖北 - 十堰
1.关于离婚的要求:按照《婚姻法》的限定,夫妻两方感情确已破碎的,能够裁判离婚。2.关于共有财产的分配: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获到的财产均属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有所有和负担,通常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犯错,分配财产是能够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通常情况,结婚后婚前聘礼作为共有财产处置,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无结婚,能够要求另一方退还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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